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云南曲靖,男子35年前酒后杀害婶婶,死者身上检出其精液。35年后落网,被控故意杀人罪。 35年前的1987年,云南会泽县大井镇刘家山老窝子村发生一起命案:女子徐某深夜遭人勒脖子窒息死亡。 警方很快排查到时年22岁男子李某有重大作案嫌疑,因为他浑身有抓伤。被抓住后,李某很快承认了自己酒后潜入被害人房间掐死死者,后又用电线勒颈的事实。 而这个李某的父亲与被害人丈夫还是堂兄弟关系,李某还得叫被害人徐某婶婶。而说到行凶原因,李某表示是日常积怨导致。 李某在当时已经成家并有一个刚出生三个月的女儿。李某当晚喝了酒,潜入被害人房间,掐死被害人又勒颈。警方在死者身上还检出了李某的精液。 李某被抓后,当晚交由生产队人员看管,准备第二天移交公安机关。就在当晚,李某趁机逃脱,自此隐姓埋名。 李某先是逃到了昆明某采石场,换了个名字,装作无家可归之人。一名工友好心将其介绍到姚安县某亲戚家做上门女婿。 之后又借用他人信息,顺利落户到姚安县。与现在的妻子在1993年生育一女儿,2005年生育一儿子。 据现在妻子介绍,李某在外面唯唯诺诺,但是在家却十分暴力。扬言杀了全家,所以女子也是将就着。 没想到一起过了几十年的人却是一个杀人犯,知道后女子将李某用过的东西一把火都烧了。 2023年4月6日,李某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,罪名是涉嫌故意杀人。李某在庭审中没有对受害者家属表示任何歉意。 受害人家属则表示李某还应该涉嫌强奸罪和脱逃罪。目前案件还在审理中。 (信息来源:澎湃新闻)@法律有道 1、酒后作出如此十恶不赦之举,更为可恶的是施暴的对象是自己的婶婶。 足以反映出李某的犯罪恶性和毫无人性底线。 2、李某最直观能确定的是涉嫌故意杀人罪: 被害人遭人掐脖子、勒脖子,是被人暴力窒息而死,而李某也承认了自己掐死婶婶的事实。 很明显李某是出于杀害受害人的故意,属于故意杀人罪。 3、为什么没有认定强奸罪和脱逃罪? (1)从透露的信息看,受害人身上检测出了李某的精液,但这并不能绝对证明其存在性侵。 要想强奸罪名成立,还需要其他证据形成证据链,排除合理怀疑,达到高度的盖然性。 (2)关于脱逃罪,按照1979年《刑法》一百六十一条规定:依法被逮捕、关押的犯罪分子脱逃的,除按其原犯罪行判处或者按其原判刑期执行外,加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。 按照这个规定,脱逃罪的主体应该是被“依法逮捕、关押的犯罪分子”。 按照前述信息,因为案发偏远,李某被发现作案嫌疑后,是被生产队看管的。这个能否认定为“依法逮捕、关押”?可能是影响罪名成立与否的一个原因。 4、为什么过了35年仍然可以追究刑事责任? 虽然案子发生已经35年,但是案发后,公安机关已经第一时间立案。 根据现行《刑法》八十七条,在人民检察院、公安机关、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,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,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。 所以尽管过了三十五年,但是因为已经立案,所以不受追溯时限限制。 5、对李某故意杀人罪的量刑,考虑从旧兼从轻原则。 案件发生时的生效法律是1979年刑法,根据从旧兼从轻原则,要选取对李某最有利的法律版本。 1979年刑法和现行刑法,对于故意杀人罪的量刑规定是一样的,都是处以死刑、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;情节较轻的确,处十年以下三年以上有期徒刑。 6、终究是法网恢恢,作恶之人终究是难逃法律制裁。 关注@法律有道 一起析案说法。#头条创作挑战赛# #男子杀害婶婶35年后落网# 头条热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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